他是我生命裡最無法定義的男人。

好像是愛,好像不是,我並不想挽回他,但也無法忘記他。只能放任他在那裡,一點辦法也沒有。曾經我真的真的很氣他,很想揪著他的衣領罵他:「你去哪裡找一個比我更懂事的女人?我自己會把自己顧好,不用你操心,這樣還不行嗎?」
他會大吼:「我是關心妳,別人對妳好,妳還不知道。」
問題是這人的關心實在叫人招架不住,午飯沒吃,討罵,晚上熬夜,也討罵。

他罵起人來是不會客氣的,吵起架來總是大吼大叫摔門外加丟遙控器,我就坐在那兒不動,非得應聲時緩緩兩句「我沒有」、「本來就是」,他越暴跳如雷我越慢條斯理,他用他的聲音傷害我,我用我的冷靜報復他。

我沒辦法變成他要的樣子,即使我很愛他。
他沒有安全感。所以他需要遇到能柔軟依賴他的女人,才可以感覺自己的強壯。
我也沒有安全感。我只相信我自己。

第一次分手的時候,我太難過了,除了和別的男人在一起,把時間打發過去之外,沒有別的辦法。那男人帶我去阿里山跨年,凌晨一點多,滿天多得不值錢的星星,突然一顆流星劃過,那只是短短一兩秒間,我什麼都來不及想的許願:「我要和他再一次在一起。」許完願臉上熱辣辣的,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這麼偏執。

這回事我從來不深切的去想,因為知道彼此並不適合,可是那電光石火的霎那,衝動大過理智。

一年多以後,他打電話給我,吃了一頓飯,無法抗拒的又在一起。他還是他,我還是我,一切一點變化也沒有,在一起大多數的時間,他打電動,乒乒砰砰的砍怪升級,我拿著遙控器轉電視,廣告的時候看著他的背影,想和他說什麼,卻無話可說,無時不刻都有一種荒謬的淒涼。

戀愛得這麼辛苦,除了分手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,他大概也這麼覺得吧,於是他不見了。某一天還有模有樣的打電話和我說晚安,然後從此消失,好像這一段時間發生的所有事情都只是一個夢,醒過來以後就當作人生裡神秘消失的百慕達。

我也沒再找他,找他做什麼呢?明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,為什麼去強求,即便過程比結果重要,還是要為了不如預期的下場難過。好吧,這樣也好,分手就分手吧,沒有男人也死不了,至少不會有人對著我大吼大叫,至少不會有人逼我柔軟一點,其實我也沒有失去什麼,不過是回到原點,我可以回去過我自己的日子了,寂寞而安全的日子。

我們無法相處。還能怎麼辦呢?

個性不合在年輕時是無關緊要的缺陷,男人和女人大吵,掠下狠話、互摑巴掌,然後一把抱住對方,吻痕和瘀青分不清楚,隔天仍然愛得宛如新生。現在什麼都很要緊吧,工作要緊、自己的娛樂要緊、生活圈不同要緊、個性不合要緊。那為什麼要無視於這麼多困難而堅持在一起呢?忘了,那是唯一不要緊的,也許。

即使後來我從來都沒有再對任何一個男人有像他那樣的感覺過。

其實在他之前的也沒有。認識他之後我才真正明白,愛上愛情,跟愛上一個人的差別有多巨大。
如果你常常覺得,「如果你愛我,你為什麼不……。」、「如果你愛我,你就應該……。」,那愛上愛情的成分總是比較大的。
真正愛一個人,你會試著體會他的體會、煩惱他的煩惱,最後不帶半分怒意或委屈去承認,如果你是他,你也不會做得比他更好。

也曾試著和別人培養感情,有些聊得來的,有些有共同人生經驗的,有些把打嘴砲當成是才華的。每一次都發覺,我特別想念他的時候,就是和別的人在一起的時候。

我的朋友K說,想念這回事,是要有個點,才會覺得原來一直都在的。
就像牙齒,不痛起來,你還不真真切切覺得它們存在。

那些淅淅瀝瀝的夜、暈暈黃黃的小夜燈、滴滴答答的時鐘聲。
屈身躺在一個完全不像他的人身旁,無以名狀的窒息感湧將而上,才發現思念其實很苦很硬,刺刺的梗在喉頭裡,囓咬著你的身體,又癢又痛,只能熬它,用你的光陰你的生命和他對峙。
人生不如意事,十常八九,生命裡就是有那麼多無法圓滿的事。除了試著和這些遺憾共處共生,別無他法。

心裡有一種過度乾澀的痛。過去的原來只是時間而已。
原來,我仍然一直都非常非常非常的想念他。



傾城361度



【梁靜茹  可惜不是你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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